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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之二:发挥供销网络优势,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2026年04月15日 09:12:34 人气: 19457 来源: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增长,锂离子电池(以下简称“锂电池”)作为其关键部件,存在退役后随意丢弃或非法处置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风险。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立足当前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工作实际,聚焦规范回收、安全利用、闭环管理核心目标,对进一步完善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作出系统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锂电池规范回收处置。
 
  随着扎根基层、覆盖城乡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不断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供销合作社作为再生资源回收主力军正在持续为我国资源循环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承担重要职责。目前供销合作社系统拥有4万余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超过600个区域分拣中心,具备贴近基层、渗透城乡、联动上下游的独特优势。在此背景下,两部门联合出台《通知》,核心是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资源,打通“回收—中转—分拣—利用”全链条。
 
  从行业发展视角看,当前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面临网络覆盖不均、基层回收能力不足等问题。《通知》的出台,以政策统筹引导行业资源整合,推动多元主体协同发力,既契合公共安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也是落实资源循环利用战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举措,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划定了清晰路径、提供了政策支撑。
 
  《通知》围绕体系建设核心,聚焦四大重点任务,打造政策落实的枢纽平台,推动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全流程规范高效运行。
 
  一、发挥网络优势,构建三级回收服务体系
 
  《通知》提出,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基础,打造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补齐基层回收短板。
 
  一方面,整合多元资源,提升便民回收能力。《通知》引导电动自行车整车、锂电池生产企业与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合作,通过共建、委托建设等方式,将现有基层回收站点改造为锂电池暂存点及回收服务网点,重点补齐社区、乡村等回收短板,实现“交售就近、便民高效”,有利于降低回收成本,提升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可及性。
 
  另一方面,规范流程管理,强化安全闭环处置。鼓励回收经营主体落实安全贮存要求,建立台账管理、交接登记制度,杜绝乱堆乱放、违规流转;同时加强与锂电池综合利用企业对接,促进锂电池规范处置;鼓励行业强化产业链协同,推动中转站、分拣中心开展分级分质利用,提升资源高值化利用水平。
 
  二、强化龙头带动,提升行业归集处理效能
 
  《通知》强调发挥行业龙头企业骨干作用,激活“头雁效应”,从顶层设计、基础设施、重点区域和创新模式等多个维度,以示范引领带动整体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优化骨干网络布局,盘活“沉睡”存量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集中地区,升级改造现有分拣中心、拆解基地,新建专业化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提升资源归集、集中贮存、规范转运能力,推动行业向精细化、高值化方向发展。鼓励整合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避免行业重复建设,为回收网络提供现成场地支持,加速网络的下沉和覆盖。在需求最集中的地区率先建立回收运输管理一体化模式体现了政策“因地制宜,重点突破”的思路,有效缩短回收链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区经验。
 
  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打通回收“最后一公里”。《通知》提出了提升回收便利性和覆盖率的关键举措,推动供销合作社回收主体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售后、维修网点深度对接,推广“换新+回收”、“预约上门回收”、“互联网+回收” 等多元模式,打通“销售—使用—回收”闭环。
 
  三、数字赋能管理,助力电池回收处置流转信息可查
 
  《通知》明确支持运用数字化技术强化锂电池流向监测,推动行业回收利用规范化、智能化。
 
  鼓励发挥中再生公司全国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实现建平台、通环节、管流向的管理目标。通过数字化手段,精准掌握废旧锂电池流向,有效防范非法拆解、违规倒卖、安全隐患外溢等问题,提升回收利用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政策的导向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鼓励各类企业在开展回收工作时依托中再生全国性数字化平台,主动使用数字化手段记录电池流转信息,防止电池在流转过程中流入非法拆解渠道。二是强调链条的完整性。利用数字化技术确保回收网点、运输物流、综合利用等环节数据的连贯,提高正规回收渠道的透明度。
 
  四、健全保障机制,凝聚行业协同推进合力
 
  在工作要求上,强化行业统筹,加强宣传引导。明确各级工信部门、供销合作社统筹用好系统回收网络,发挥技术、资源整合优势,探索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模式;支持供销合作社科研机构参与锂电池回收标准制定,开展标准宣贯培训;加强规范回收、安全处置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引导消费者主动规范交售废旧锂电池。在协同保障上,完善落地执行机制。要求各地工信部门、供销合作社建立对接机制,明确联系人、畅通沟通渠道,健全信息共享、问题会商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多方参与、动态反馈的工作格局。
 
  《通知》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推动锂、钴、镍等金属资源循环利用,缓解资源供应压力,切实守护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新能源产业专委会秘书长 蔡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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